【释义】 本义是说人命如茅草般卑微。比喻随便杀人 。
【例句】 历史告诉我们:凡是不行仁道,革管人命”的主政者,都不会有好下场的!
【结构】 偏正结构
【近义】 滥杀无辜
【反义】 好生之德
【故事】
西汉时,贾谊在他所上的《政事疏》中,曾经提到秦二世胡亥性嗜杀人,“其视杀人,若艾草菅”,将老百姓的生命当成最轻贱的茅草一般,随意便割了、摧残了。
“菅”是一种禾本科的茅草,也是一种很微贱的植物。当一国之君将老百姓的生命,视同草菅一般的时候,恐怕也就是:国家将灭亡的征兆了。
清朝,有一个名叫蒲松龄的`人。在他所著的小说《聊斋志异》中,有一篇“三生”,内容是说两个人冤冤相报,最后也是其中一人不听另一人的任何辩白,便将他斩首了。
这虽然是一则神话,但含义却很深,既暴露官场的黑暗,也诅咒当政者的滥杀无辜,视人命为草芥。
当我们在应用这则成语的时候,必须注意到:并不是杀人便叫“草菅人命”,而是指滥用权势,对善良或无辜的人加以残害,丝毫不尊重其生命,而任意处死,才是“草菅人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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